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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供氧系统施工之后的验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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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供氧系统施工之后的验收工程,中心供氧系统在使用的时候需要严格的要求施工的制度,3. 电源系统(含开关、插座、床头灯) 4. 医用传呼系统 第一局部设计思想 
规范进行工程设计,1. 严格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从技术上确保设计图纸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范的规定,满足医院提出 

各项要求。 

同时考虑经济、美观和维修方案等因素,2. 努力贯彻设计的平安性、可靠性和实用性。满足平安、可靠的前提下采用先进技术。搞好医院中心供氧、负压吸引,压缩空气、医用传呼、电源系统的设计。第二局部设计依据 

87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钢制压力容器》 GB150 拉制铜管》 GB1527 紫铜管》 GB227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院方要求及提供的平面图 

第三局部设计范围 

一、工程内容: 1. 中心供氧系 

统 2 中心吸引系统 


  浅谈中心供氧系统检验与验收
  1、所有新建中心供氧系统及其管道、附件均应进行检验与验收,确保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规定。 
  2、中心供氧系统改扩建或维修后应进行检验与验收,且仅于拆除、更换、新增或被分离部分的区域。其检验与验收应为变更点使用端的气体供应区域。对未影响管道系统的气源设备或气体报警更换,只需对这些设备或报警进行功能检验。
     3、中心供氧系统施工中应由施工质检人员按本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4、验收方确认验收系统符合本规范要求后,方可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5、检验报告应对所有发现问题和处理结果作详细记录并归档。
  6、隐蔽工程须由相关方共同检验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